招 聘
根据相关规定,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德宏州户籍;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嗜好;
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计算机操作,懂摄影技术,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4.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5.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优先;
6. 应聘人员应是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2)德宏州建档立卡户子女;
(3)就业困难或零就业家庭子女;
(4)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子女;
(5)残疾人家庭子女。
(二)招聘岗位
根据拟聘用人员的特点特长安排工作岗位。
二
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表格附后)、提供学历证书和满足公益性岗位应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邮箱:503904908@qq.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8时。也可由本人将有关材料送达州残联办公室。应聘人员应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单位地址:芒市芒罕路37号
咨询电话:2131822
联 系 人:方老师
(二)面试。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州残联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四)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州残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三
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聘用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双方需要继续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可继续聘用,但最长不能超过3年。
(三)聘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变更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 未经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2. 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1. 经试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不遵守用人单位纪律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工作职责的;
3.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4. 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人员可以单方面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依法服兵役的;
3. 聘用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
4. 未依法为临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5.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
聘用期间待遇
(一)除政府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外,聘用单位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使公益岗位人员每月的补贴达2500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待遇工资发放,每月1500元,聘用单位不给予补助。
(二)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附: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
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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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张仁韬 夏丽萍
审核 郭 晶 刘晓燕